共享规则
在 Steedos 中,记录级权限(即用户能看到表中的哪几行数据)主要由 简档/权限集 中的“数据范围”决定。
当“简档”中定义的基础范围(如“仅查看 自己的”)无法满足复杂的业务需求时,我们才使用 共享规则 (Sharing Rules) 进行额外的授权。
1. 基础权限:数据范围 (Scope)
“能看多少数据”直接定义在对象权限中。
在配置 简档 (Profile) 或 权限集 (Permission Set) 时,针对每个对象(如“合同”),除了勾选“允许读取”、“允许编辑”外,管理员必须指定 数据范围。
常见的权限范围选项
Steedos 通常提供以下几个层级的可见性控制:
| 范围级别 | 含义 | 适用场景 |
|---|---|---|
| 全部 (All) | 公开。用户可以查看/修改该对象表中的所有记录,无论属于谁。 | 管理员、数据审核员、公开的知识库。 |
| 本单位 (Company) | 分部级。用户可以看到其所属分部(及其子部门)下的所有数据。 | 分公司总经理、行政人员。 |
| 本部门 (Organization) | 部门级。用户可以看到其所属部门(及其子部门)下的所有数据。 | 部门经理。 |
| 仅所有者 (Owner) | 私有。用户只能看到自己创建的,或所有者是自己的记录。 | 普通销售员、普通员工。 |
核心逻辑
如果您希望某类对象的默认权限是“私有”,请在该用户的简档中,将该对象的数据范围设置为 “仅所有者 (Owner)”。
2. 共享规则 (Sharing Rules)
当简档中的权限范围(如“仅所有者”)过于严格,但又不能直接开通“全部”权限时,我们需要使用 共享规则 来打通特定的数据壁垒。
共享规则的原则: 只能在现有权限基础上做“加法”, 不能做“减法”。
适用场景
- 跨部门协作:北京分公司的销售虽然只能看自己的单子,但需要把“已签约”的合同共享给“总部财务部”查看。
- 特定项目组:某个特定的 VIP 客户记录,需要共享给“上市筹备组”的所有成员,无论这些成员属于哪个部门。
规则类型
A. 基于属性的共享 (Criteria-Based)
根据记录的具体字段值进行自动分享。
- 规则:当
合同金额> 1,000,000 时。 - 动作:共享给
风险控制部。 - 权限:
只读。
B. 基于组织的共享 (Organization-Based)
根据记录的归属部门进行分享。
- 规则:属于
上海研发部的所有记录。 - 动作:共享给
北京产品部。 - 权限:
只读。
3. 权限排查实战
当用户反馈“我看不到数据”或“我看到了不该看的数据”时,请按以下逻辑排查:
-
第一步:检查简档/权限集 (The Base)
- 找到该用户的简档。
- 检查对应对象的 “允许读取” 是否勾选?
- 检查 “数据范围” 选的是什么?
- 如果是
Owner,通过; - 如果是
All,那他自然能看到所有,无需排查后续。
- 如果是
-
第二步:检查记录所有者 (The Owner)
- 这条记录的
Owner是谁? - 如果是用户自己,那肯定能看。
- 如果不是用户自己,检查用户是否属于
Owner所在部门的上级部门(且简档范围包含子部门)。
- 这条记录的
-
第三步:检查共享规则 (Sharing Rules)
- 是否有特定的共享规则将这条数据“投喂”给了该用户(或用户所在的部门/群组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