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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本:3.0

共享规则

在 Steedos 中,记录级权限(即用户能看到表中的哪几行数据)主要由 简档/权限集 中的“数据范围”决定。

当“简档”中定义的基础范围(如“仅查看自己的”)无法满足复杂的业务需求时,我们才使用 共享规则 (Sharing Rules) 进行额外的授权。

1. 基础权限:数据范围 (Scope)

“能看多少数据”直接定义在对象权限中。

在配置 简档 (Profile)权限集 (Permission Set) 时,针对每个对象(如“合同”),除了勾选“允许读取”、“允许编辑”外,管理员必须指定 数据范围

常见的权限范围选项

Steedos 通常提供以下几个层级的可见性控制:

范围级别含义适用场景
全部 (All)公开。用户可以查看/修改该对象表中的所有记录,无论属于谁。管理员、数据审核员、公开的知识库。
本单位 (Company)分部级。用户可以看到其所属分部(及其子部门)下的所有数据。分公司总经理、行政人员。
本部门 (Organization)部门级。用户可以看到其所属部门(及其子部门)下的所有数据。部门经理。
仅所有者 (Owner)私有。用户只能看到自己创建的,或所有者是自己的记录。普通销售员、普通员工。
核心逻辑

如果您希望某类对象的默认权限是“私有”,请在该用户的简档中,将该对象的数据范围设置为 “仅所有者 (Owner)”

2. 共享规则 (Sharing Rules)

当简档中的权限范围(如“仅所有者”)过于严格,但又不能直接开通“全部”权限时,我们需要使用 共享规则 来打通特定的数据壁垒。

共享规则的原则: 只能在现有权限基础上做“加法”,不能做“减法”。

适用场景

  • 跨部门协作:北京分公司的销售虽然只能看自己的单子,但需要把“已签约”的合同共享给“总部财务部”查看。
  • 特定项目组:某个特定的 VIP 客户记录,需要共享给“上市筹备组”的所有成员,无论这些成员属于哪个部门。

规则类型

A. 基于属性的共享 (Criteria-Based)

根据记录的具体字段值进行自动分享。

  • 规则:当 合同金额 > 1,000,000 时。
  • 动作:共享给 风险控制部
  • 权限只读

B. 基于组织的共享 (Organization-Based)

根据记录的归属部门进行分享。

  • 规则:属于 上海研发部 的所有记录。
  • 动作:共享给 北京产品部
  • 权限只读

3. 权限排查实战

当用户反馈“我看不到数据”或“我看到了不该看的数据”时,请按以下逻辑排查:

  1. 第一步:检查简档/权限集 (The Base)

    • 找到该用户的简档。
    • 检查对应对象的 “允许读取” 是否勾选?
    • 检查 “数据范围” 选的是什么?
      • 如果是 Owner,通过;
      • 如果是 All,那他自然能看到所有,无需排查后续。
  2. 第二步:检查记录所有者 (The Owner)

    • 这条记录的 Owner 是谁?
    • 如果是用户自己,那肯定能看。
    • 如果不是用户自己,检查用户是否属于 Owner 所在部门的上级部门(且简档范围包含子部门)。
  3. 第三步:检查共享规则 (Sharing Rules)

    • 是否有特定的共享规则将这条数据“投喂”给了该用户(或用户所在的部门/群组)。